公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工作方案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YHX(Y)2026-03-1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单价:*.00元
6.采购需求: (略) (略) 建设方案,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5日历天内,提交所有成果文件,并协助采购人进行申报工作。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发送
方式:将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26.com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略) (略) 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1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中国 (略) 、惠泽 (略) 发布。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人:郑博峰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永恒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5#
联 系 人:单晓慧
联系方式:0955-* *
电子邮箱:*@*26.com
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 (略)
2026年7月2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9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