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灵武市崇兴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崇兴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标段)已经由灵武市 (略) 以《灵武市 (略) 关于灵武市崇兴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2〕 (略)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自治区环保厅专项补助资金及市财政配套,招标人为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体工程:新建污水主管5895米,管材采用HDPE克拉管,管径De315-De400; PE压力管道616米,管径De110;入户预留排水管6000m,管径De160;配套新建预制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φ1000共210座;挖除及 (略) 面、 (略) 面 *** 平方米;新建一体化 (略) (规模15m3/h) 1座;新建混凝土化粪池2座等。电气工程:从本村已建 (略) 0.38KV电源至本次新建场址内,向动力配电柜AZ供电。低压进线电缆选用YJV22型电缆直接埋地敷设, (略) 理站各自预留200米接线长度。
2.2建设地点:灵武市崇兴镇中渠村
2.3计划工期:21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略) 有内容
2.5标段划分:灵武市崇兴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本项目为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3 08:00至2023-03-29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 (略) 安
(略) (略) 并办理,联系电话: *** 按 1 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电话: *** 。
4.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4-1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武市崇兴镇
邮 编: ***
联 系 人:保元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盈华商厦11楼
邮 编: ***
联 系 人:吴爱芬
电 话: ***
2023年03月22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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