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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胜利乡烽火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经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2}46号 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争取2022年自治区预算内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建设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NXYL-2022-023
2.2 建设地点:胜利乡烽火村
2.3 本项目共 一 个标段:
2.4项目概况:排水管道1806m。
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一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拟派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具备一级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
3.2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 (略) 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查询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统一查询为准)。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不得投标(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3.4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 (略) 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2年11月 8 日起至**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信用中国网页打印版、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打印版及其他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永立 (略) ( (略) 兴庆区友爱街121号东城人家82号楼1905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图纸、技术标封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 28 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宁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cn)、()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立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 闫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永宁县胜利乡 地址: (略) 兴庆区友爱街121号东城人家82号楼1905室
**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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